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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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事故处置

2020-04-18

 


  船舶事故处置要点

  

  灾害特性:

  

  1.事故危害严重,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船舶类型、结构复杂;

  

  3.救援难度大;

  

  4.次生灾害危害大。

  

  处置措施:

  

  1.侦察了解遇险人员数量、位置,掌握危险化学品数量、泄漏程度,扩散范围;

  

  2.有条件时尽可能牵引至码头再行处置,对靠岸的事故船舶,应架梯开辟救援通道,疏散人员,无法靠岸时,组织遇险人员向消防艇或其他船只疏散;

  

  3.若船舶在水域中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设法组织堵漏或转移剩余物质;4.发生原油泄漏,应使用围油栏围堵或采取回收措施。

  

  特别警示:

  

  1.如为外籍船舶,必须在该船舶提出救援请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登船救援;

  

  2.潜水队员施救时,应两人以上编组下潜,必要时应有保险绳进行引导和保护;

  

  3.消防船(艇)必须在上风方向停泊,保持安全距离,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撤离;

  

  4.合理选择射流,防止因射水过量,导致事故船舶倾斜翻沉;

  

  5.施救中应按照就近、伤病员、老弱妇幼先救的原则进行。

  

  事故特点

  

  (一)事故危害严重。船舶事故因为发生在水域,人员难以及时逃离。尤其是海上事故,救援力量很难及时赶到,对遇险人员生存威胁很大,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二)类型、结构复杂。船舶分为客船、货船、油船、气船、驳船、滚装船等多种类型,功能各异、结构复杂,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极为复杂。

  

  (三)救援难度大。受事发地点、气候条件等影响,救援力量很难及时赶到现场,且难以靠近事故船舶。即使靠近事故船舶,因灾情复杂也难以展开救援行动。

  

  (四)次生灾害危害大。一旦载有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发生事故,容易引发爆炸燃烧和水域污染,造成航道堵塞,危及周边群众的饮水安全。

  

  (一)接警

  

      1、119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船舶类型、名称、国籍、吨位,载有物品性质、数量,是否发生泄漏、爆炸燃烧等情况。

  

      2、保持与事故现场和报警人的联系,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状况。

  

      3、与水上公安、航道、海事、港务、打捞、气象等部门取得联系,了解事故地点环境、气象等情况。

  

      4、要及时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二)力量调集

  

      1、应按出动计划和预案调派水上中队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船(艇),视情调动其他消防增援力量,以及侦检、灭火、破拆、照明、救生、防护等器材装备。

  

      2、视情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公安、海事、航运、卫生等单位前往协同处置。

  

      3、视情报请上级消防部门,实施跨区域水上消防力量调动。

  

     4、视情协调海事、航运等部门调集渡船承载消防车,抵达事事现场实施灭火。

  

  (一)侦察检测

  

      1、掌握事故性质和船舶使用性质。

  

      2、掌握事故水域深度、水流方向、流速、航行船只,以及事故船只离岸距离、岸边地形地貌等情况。

  

      3、根据不同的船舶类型,掌握结构情况、危害趋势及可能发生的问题。

  

      4、掌握载有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泄漏浓度、扩散范围等情况。

  

      5、掌握遇险和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和营救路线。

  

  (二)警戒疏散

  

       1、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停止在事故水域内的航行和作业。

  

      2、通知有关部门封锁事故水域的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和船只进入警戒区。

  

      3、若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现场的警戒范围应根据侦察检测情况确定。

  

      4、组织调用救生艇、渡轮、拖船等船舶靠近事故船,疏散抢救遇险人员。

  

  (三)救援准备

  

      1、公安消防力量参与船舶事故的抢险救援,应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抢险救援总体方案制订,开展救援工作。

  

      2、成立消防救援指挥部,制订救援行动方案。

  

      3、了解事故发展情况及危害,判断登船救援的安全性。

  

  3、采取措施稳固事故船舶,防止发生倾覆或移位。

  

  4、调集可以靠近事故船舶的救援船艇。

  

  5、准备所需的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6、对参战消防力量进行分工部署,强调安全防护,提出行动要求。

  

  (四)安全防护

  

      1、救援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

  

      2、安全员对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针对事故船舶类型和灾害特点,研究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处置措施

  

      1、对未沉没的事故船舶,有条件的应尽可能牵引至码头再行处置。

  

      2、对靠岸的事故船舶,可利用船只本身的扶梯或架设消防梯、使用云梯车等搭设、开辟救援通道,疏散抢救遇险人员。

  

      3、难以拖靠码头的事故船舶,救援人员应组织遇险人员向消防艇或其他船只疏散。必要时可使用救生艇,向落水人员抛投救生圈、绳索、救生衣等方法实施救人。施救中应按照就近的先救、伤病员先救、老弱妇幼先救的原则进行。

  

      4、若船舶在水域中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设法组织堵漏或转移剩余物质。

  

      5、发生原油泄漏事故,应使用围油栏围堵,控制漂浮范围。采取回收措施,少量的可使用吸附材料吸附,转移处置。

  

     6、对事故受伤人员要及时进行救治,伤情严重的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六)现场清理

  

      1、在交通、卫生、环保等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事故水域进行清理。

  

      2、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

  

      3、移交现场,安全撤离,做好记录。

  

      4、解除警戒,恢复交通。

  

  行动要求

  

  (一)加强同公安、海事、航运、打捞、港务、卫生、海军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救援行动。

  

  (二)处置外籍船舶事故,必须在该船舶提出救援请求并得到当地政府和外事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登船救援。

  

  (三)救援人员要作好个人防护,确保行动安全。登船时要防滑、防跌落;深入船舱实施灭火救援要慎重,必要时以编组行动,随时保持与外部的联络,烟雾浓时可施放安全绳进行引导和保护,一旦发现危险征兆,要迅速安全撤离。潜水队员下水施救时,应两人以上编组下潜,由上游向下游搜索,必要时应有保险绳进行引导和保护,下水前要作好身体活动准备,防止肌肉痉挛。

  

  (四)救援的消防船(艇)和其他船舶必须在上风方向停泊,与事故船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有火灾危险,要科学把握登船灭火和弃船撤退的时机,切忌盲目登船。发现爆炸征兆,应迅速撤离事故船舶或事故水域。

  

  (五)利用船(艇)救助落水人员时,应与落水人员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船桨、螺旋浆伤人。

  

  (六)合理选择射流,防止因射水过量,导致事故船舶倾斜翻沉。

  

  (七)要认真组织清场和打捞,妥善保管打捞的各种物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八)对于涉外船舶的救援要严守国际公约,避免引发争端。信息发布必须由政府外事部门归口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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