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公路交通事故处置

2020-04-18

 


  公路交通事故处置要点

  

  灾害特性:

  

  1.易造成群死、群伤和严重交通堵塞,社会影响大;

  

  2.危险化学品车辆易造成爆炸燃烧、人员中毒、环境污染,易形成次生灾害;

  

  3.车辆损毁严重,救援技术性强、难度大,易造成救援人员伤亡。

  

  处置措施:

  

  1.了解伤亡人员位置、数量,有无燃烧爆炸危险,查明危化品车装载量、性质、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位计、液(气)相管、罐体等情况;

  

  2.视情调派公安、交通、安监、卫生等部门协同处置;

  

  3.制定救援方案,合理使用救援工具进行生命救助;

  

  4.危化品泄漏时,应根据情况采取稀释降毒、泡沫覆盖、关阀断料、筑堤导流、器具堵漏、输转倒罐、洗消、清理等措施进行处置。

  

  特别警示:  

  

  1.处置高架路(桥)交通事故时,同一消防站出动的车辆应从不同的入口进入,相向驶向现场;

  

  2.处置高速公路事故,应在交警和交管部门的引导下反向占用车道,快速抵达事故现场;

  

  3.一时无法接近事故现场时,应先携带轻便装备,迅速赶赴现场;

  

  4.在远离事故区域前后方处设置明显的警戒和事故标志,并由交管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车辆燃油泄漏,破拆时应采用喷雾水枪实施掩护或喷射泡沫覆盖泄漏区域;

  

  6.必须设立观察哨,及时提醒人员作业,防止造成伤亡。

  

  事故特点

  

      1、事故发生频率高,成因多样,连锁性强。

  

      2、社会影响大,人员伤亡重,易造成次生灾害。

  

  3、车辆损毁严重,救援技术性强、难度大。

  

  (一)接警

  

      1、119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要问清事故发生的准确地址、事故车辆数,是否有人员伤亡,是否运载有危险化学品,是否发生泄漏、爆炸燃烧、人员中毒及现场周边单位、居民等情况。

  

      2、保持与报警人和现场的联系,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状况。

  

      3、指挥中心要立即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4、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问清车辆行驶方向、具体位置及最近出口地址(位置)、距离等情况。

  

  (二)力量调集

  

      1、一般车辆相撞事故,应按出动计划迅速调派辖区中队抢险救援、水罐、泡沫等消防车辆,以及破拆、起重、牵引、警戒、救生等器材、设备。夜间交通事故处置,应调派照明车或照明设备到场。

  

      2、重大交通事故或伴随化学灾害事故的,应按预案要求除调派辖区中队力量外,还应迅速调派邻近中队、特勤中队到场增援,并根据现场情况增调水罐、泡沫、干粉、防化救援、防化洗消等车辆及抢险救援器材、设备。

  

      3、视情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派公安、交通、安监、卫生、环保等力量协同处置,并调集吊车、牵引车、清障车到场参与处置。

  

  (一)侦察检测

  

      1、掌握事故车辆、现场及周边区域,伤亡人员位置、数量及伤势等情况。

  

      2、掌握事故车辆是否有燃烧或引发爆炸燃烧的可能性。

  

      3、遇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查明载有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数量,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位计、液相管、气相管、罐体等情况。如有泄漏,应通过检测、监测等方法,以及测定风力和风向,掌握泄漏区域气体浓度、扩散方向等情况。

  

      4、查明实施破拆、救生、堵漏、输转等途径。

  

      5、掌握现场及周边的消防水源位置、储量和给水方式。

  

  (二)警戒疏散

  

      1、实行交通管制,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和事故标志。

  

      2、疏散围观群众,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现场。

  

      3、若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警戒范围应根据侦察检测情况确定。

  

      4、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应立即实行交通管制,并视情关闭入口。

  

  (三)安全防护

  

       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在警戒区合理设置出入口,安全员对进入警戒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四)处置措施

  

      1、一般单车倾翻、两车或多车相撞有人员被困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先利用无齿锯、扩张器、牵引器、气动切割器、双向异动切割刀、液压剪切器、液压顶杆等工具,破拆牵引变形的车厢外壳,将遇险人员救出,再视情使用牵引器将车体扶正或使两车分离。

  

      2、对车辆坠入江河等事故,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现场的地理环境,利用冲锋舟、潜水装具等器材装备实施救生;对车辆坠入悬崖的事故,采用山岳救助的方式实施救生。

  

      3、对事故造成车辆燃油泄漏的,在破拆车体时应采用喷雾水枪实施掩护或喷射泡沫覆盖泄漏区域,防止因金属碰撞或使用切割器切割时产生的火花引起油蒸气爆炸燃烧。

  

      4、对有危险化学品泄漏的交通事故,应根据危化品性质进行处置,采取稀释降毒、关阀断源、筑堤导流、器具堵漏、输转倒罐、洗消等措施,有效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爆炸燃烧。

  

  (五)现场清理

  

      1、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洗,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做好登记统计,核实救援人数。

  

      3、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移交现场,安全撤离。

  

  行动要求

  

      (一)救援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现场车辆发生火灾,应及时灭火。

  

      (二)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迅速抢救人员生命,并及时移交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三)处置高架路(桥)交通事故时,为防止途中交通堵塞,同一消防站出动的车辆不能同一方向驶向事故现场,应从不同的入口进入,相向驶向现场。

  

      (四)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同向车道易于堵塞。救援车辆可在交警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引导下,反向占用车道,快速抵达事故现场。

  

      (五)救援车辆一时无法接近事故现场时,救援人员应先携带轻便的破拆、救生、起重等器材装备,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六)对伴随有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或爆炸的交通事故,应按照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七)处置高速公路事故时,应在事故区域前、后方500米处设置明显的警戒和事故标志;在雨、雪、雾等气象条件下,应在事故区域前、后方1000米处开始连续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后续过往车辆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返回

博乐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