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处置
高层建筑物火灾扑救
2020-04-18
高层建筑物火灾扑救要点
灾害特性:
1.烟、火通过竖向管井、共享空间、玻璃幕墙缝隙等部位迅速蔓延,极易形成立体火灾;
2.人员密集、惊慌、拥挤、烟气浓,能见度低,疏散通道少,易造成踩踏、窒息、中毒,甚至跳楼;
3.受高温火焰作用,易造成玻璃幕墙碎裂下落,影响战斗行动,破坏水带甚至造成救援人员伤亡。
处置措施:
1.坚持“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灭火设施与移动消防装备相结合”的原则处置;2.迅速通过消防控制室掌握火灾信息,利用事故广播疏散引导;
3.组织多组攻坚力量,深入各层抢救被困人员;
4.使用建筑内部的消防供水系统和采取起火层进攻、上层堵截、下层设防、外部举高车辆配合的作战方法消灭火灾;
5.适时组织人员利用机械或人工通风排烟的方法,排烟放热。
特别警示:
1.迅速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防止跳楼;
2.地面人员、车辆与着火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高空坠物、玻璃幕墙爆裂破碎伤人;
3.进入建筑内部,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为被困者准备呼吸保护器具;
4.有效组织火场供水,保证疏散救人与灭火时不间断;
5.排除积水,减少损失。
火情侦察
燃烧情况
起火部位,火势蔓延方向,燃烧范围,是否形成防火分区,可能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人员被困
被困人员的数量、所处位置以及疏散抢救路线和方式。
贵重及危险物品
有无易燃、易爆、贵重物品需要疏散;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管道阀门是否关闭。
消防设施
自动消防灭火系统、空调系统、送风、排烟系统是否发挥作用;非消防用电是否切断、是否需要对着火区域进行局部断电、消防用电的使用及升降载运设备能否使用。
救助与疏散
内部救助
进入内部救助可利用热视仪,在水枪的掩护下进行搜索救助。
广播疏散
利用消防广播,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当某一楼层某一部位起火、且燃烧范围不大时,应先只通知着火楼层及其上一层和下一层的人员疏散;火势处在发展阶段,则应适时地用广播通知着火层以上各楼层。
避难层(间)或屋顶
大量人员被困而救助力量不足时,可先将人员疏散到避难层、屋顶或将被困人员护送到可以脱险的部位,再救助到安全地点。
装具救助
内部救助通道受阻时,应通过举高车、绳索(大绳横渡、作息悬垂、桥梁斜下、高空倒置下)、缓降器或软梯、救生气垫等器材建立救生通道。
灭火
内部堵截
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进行内攻,力量的部署顺序是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的上层,后着火层的下层。力量部署数量应是着火层大于着火层上层,着火层上层大于着火层下层。同时,还要在楼梯、外窗、天井、各种通风、空调管道等处设堵截阵地。
外部堵截
利用移动炮、车载水炮、举高车、高喷车等射水灭火。
防烟、排烟
启动正压送风系统、关闭房间、走道的门、窗密封防烟;喷雾水流、移动式排烟设备、破拆建筑构件、打开门窗排烟。
供水
利用水泵接合器、启动消防泵、屋顶消防水箱、各楼层内设置的消火栓等固定设施供水。按供水编队调集车辆,利用登高消防车等设备供水或通过登高消防车向建筑物内延伸水带供水。消防车最大供水高度是120米。直接铺设水带向高层供水(沿外墙垂直铺设、沿室内楼梯垂直铺设),采取垂直方法铺设水带,应用绳索在不同高度将水带固定牢固(每80米至少一个固定点),防止水带下垂坠落。
灭火
防坠落
地面战斗人员与车辆距着火建筑物应保持8米以上距离,防止高空坠物或因玻璃幕墙爆裂破碎伤人或砸损器材。
防飞火
要注意辐射热通过窗口向邻近建筑物蔓延,形成飞火,造成新的火点。
确定进攻起点层
一般选择在着火层下一层或下二层;进攻起点层既是进攻的起点,又是前沿指挥所,还是人员、器材集结处。

